阳光三权是指什么

法律援助

    法律分析:以“厘权”、“履权”、“监权”为主要内容的村(居)组织“阳光三权”体系建设。“阳光三权”体系,说白了就是把村级权力范围、权力履行程序、权力监督公开化、透明化、阳光化。让每个村(居)干部清楚自己该干什么,不能干什么,责、权、利是什么,让每个村民都知道自己的知情权、议事权、监督权;让权力始终置于阳光下运行,使党的好政策公平惠及城乡群众,减少农村干部腐败现象的发生。
    法律依据:《中共漯河市委 漯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阳光漯河”建设规范提升年活动的意见》 二、工作目标
    坚持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阳光漯河”建设,努力推动权责划分更加合理明晰,用权程序更加严谨规范,权力运行更加公开透明,政府管理更加科学高效,群众监督更加便捷有力。
    ——“阳光党务”进一步规范党务议事程序,推动党的工作和党内事务公开向支部延伸,实行党务公开制度化,实现权责清晰、公开透明、拓宽范围、步步深化。
    ——“阳光政务”进一步加强“一网办、一门办、一窗办、一次办”的政务服务能力,与国家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全面对接,实现流程精简、工作高效、办事便捷、服务畅通。
    ——“阳光司法”进一步强化“互联网+服务”平台建设,法检两院服务中心实体大厅建设基本完成,微博、微信平台和门户网站投入应用,实现思维开放、组织有力、实时更新、公开有序。
    ——“阳光村务”进一步健全完善“三有一码”公开机制,全市98%以上的行政村(居)达到“阳光村务”建设标准,实现全面覆盖、深入人心、真实可靠、监督有效。
    ——“阳光民生”进一步完善各级信息公开平台,推进“公开程序标准化、公开事项具体化,公开内容精细化”建设,实现对焦实事、功能完善、内容丰富、互通互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