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可以因焦虑症而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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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婚有两种方式: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如果双方自愿离婚,应签订书面协议并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如果协议离婚不成,一方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第一次起诉若对方不同意且无法定离婚情形,法院不会判决离婚。但如果证据充分,证明感情确已破裂,法院也会判决离婚。离婚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如果协议离婚不成,夫妻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第一次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如果没有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法定情形,法院一般不会判决离婚。在离婚诉讼中,如果对方坚决不同意离婚且没有法定离婚情形,这是法官不予判决离婚的一个重要理由。在法庭上,对方往往称夫妻之间感情尚在,希望能继续好好生活。对于此种情形,法官通常会给被告一个机会,希望双方更能珍惜夫妻之间的感情,维系夫妻关系,判决驳回起诉。但是,不能认为第一次起诉就没有判决离婚的可能性。在离婚案件中,如果第一次起诉的证据充分,能够证明双方已经达到“感情确已破裂”的程度,法院也会判决离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该内容由 杨岚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