嫖娼的定义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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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分析:嫖妓,动词,玩弄妓女,指和淫荡的女人乱搞男女关系;尤指与女人私通。也指与妓女私通。妓女:以获取商业利益为目的而与他人发生性行为的女子。依据营业方式的不同可分为3类:官娼,集中在由政府管理的妓院中营业并向政府纳税的娼妓;私娼,私下单独营业因而不向政府纳税的娼妓;暗娼,在政府明令禁止嫖娼卖淫的情况下,暗中秘密营业的娼妓。娼妓出现的历史很早,古代希腊、罗马、埃及、以色列即有以卖淫为业的人。
    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 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