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利益和人民利益的关系

法律援助

    国家利益和人民利益是一体的,而不是对立的。国家利益说到底就是人民的根本利益。
    一、国有企业渎职罪具体有哪些条件
    首先从客体要件来看,本罪的客体是国有公司、企业财产权益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国有公司、企业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占据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背离市场活动的基本原则,徇私舞弊必然会使国有公司、企业的正常活动遭到破坏,使国家和人民利益受到损害从而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其次,从客观要件来看。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严重亏损,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以及国有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就国有公司、企业直接的主管人员来说,主要有以下一些表现,不尊重客观经济规律,对市场需求不作可行性分析和论证,不听取各方面意见,独断专行,致使企业经营决策发生重大失误;管理混乱,规章制度不健全,对于损公肥私,化公为私,侵吞、侵占、私分、挪用公司、企业财产的违法犯罪现象置若罔闻;在经济交往活动中由于种种原因上当受骗后,不主动及时向司法机关报案;违反规定动用企业资金炒股票、期货;违反规定批准拆借资金等。
    本罪属结果犯,徇私舞弊行为,只有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者严重亏损,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国有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时,才构成犯罪。所谓严重亏损,是指国有公司、企业的亏损足以使其丧失清偿到期债务的能力。
    接着,从主体要件来看。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其他主体不构成本罪。
    最后,从主观要件来看。本罪的主观方面只能由间接故意与过失构成。行为人的行为虽是直接故意的,但其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结果却不是直接故意的,亦即,其并不希望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严重亏损。其对此损害结果的发生多出于过失,亦不排除间接故意。
    二、国有企业渎职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国有企业渎职罪量刑标准如下:
    1、造成国家利益重大损失的,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造成国家利益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国有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有犯罪行为,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规定处罚。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罪的,依照规定从重处罚。
    三、新刑法对国有公司人员失职罪的处罚标准
    国有公司人员失职而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者严重损失,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构成刑法规定的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对该罪刑法的处罚标准是;
    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者严重损失,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各民族一律平等。国家保障各少数民族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维护和发展各民族的平等团结互助和谐关系。第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社会主义公有制消灭人剥削人的制度,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