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者的权利和义务

法律援助

    法律分析:教师是作为教育者的主体,这里所讲的教育者的权利和义务就是 讲教师的权利和义务 教育者的权利和义务 (二)教师的权利和义务1.教师的权利: (1)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2)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 动中充分发挥发表意见; 2.教师的义务(1)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2)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 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3)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 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 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3)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 (4)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 薪休假; (5)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 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6)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4)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和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5)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 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6)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三)教师的权利和义务是统一的,不可分割的 没有无权利的义务,也没有无义务的权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三十二条 教师享有法律规定的权利,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第三十三条 国家保护教师的合法权益,改善教师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
    教师的工资报酬、福利待遇,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第三十四条 国家实行教师资格、职务、聘任制度,通过考核、奖励、培养和培训,提高教师素质,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第三十五条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中的管理人员,实行教育职员制度。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中的教学辅助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