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侵害学生受教育权常表现在

法律援助

    法律分析:
    教师侵害学生受教育权常表现在以下方面:
    1、侵犯学生受教育机会平等的权利;
    2、侵害学生参加考试的权利;
    3、侵犯学生上课学习的权利;
    4、侵害学生受教育的选择权;
    5、侵犯学生在升学、复学方面的同等权利。1、非法雇佣童工的行为。2、学校周边环境不利于学生学习(噪音、网吧、迷信行为等)的行为。3、家长中断子女义务教育学业的行为。4、结伙斗殴,寻衅滋事,扰乱学校秩序或破坏校舍、场地及其他财产的行为。5、对危险校舍不及时维修而造成人身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行为。6、学校或教育机构违反国家规定,乱向受教育者收取费用的行为。侵害受教育权的具体表现实际上就是侵害了他人通过教育获得人力资本并最终获得财产利益的可能性。:教师侵害学生受教育权常表现在以下方面:1、侵犯学生受教育机会平等的权利;2、侵害学生参加考试的权利;3、侵犯学生上课学习的权利;4、侵害学生受教育的选择权;5、侵犯学生在升学、复学方面的同等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三十七条 受教育者在入学、升学、就业等方面依法享有平等权利。
    学校和有关行政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女子在入学、升学、就业、授予学位、派出留学等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
    第三十八条 国家、社会对符合入学条件、家庭经济困难的儿童、少年、青年,提供各种形式的资助。
    第三十九条 国家、社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根据残疾人身心特性和需要实施教育,并为其提供帮助和便利。
    第四十条 国家、社会、家庭、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为有违法犯罪行为的未成年人接受教育创造条件。
    衍生问题:
    老师拖课犯法吗?
    老师的拖堂行为不犯法。我国法律没有规定,老师拖堂的行为是不合法的。行为是否犯法应该是有法可依的,不会有不存在的罪名。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会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