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几种情况下公司可以不进行合并?

法律援助

    下列情况下公司合并会无效:
    1、公司合并并未通过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2、各方并未签订合并协议;
    3、合并公司没有依照法律规定通知并公告债权人;
    4、其他情形。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三条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