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并了的公司会有哪些问题

法律援助

    公司合并应当对于对方进行调查,避免对方隐瞒大笔的债务。公司合并的方式有新设合并以及吸收合并。公司合并需要由股东大会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一、公司法三分之二表决权批准的事项有哪些
    公司法三分之二表决权批准的事项如下
    1、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2、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上市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百分之三十的,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股东大会的对于参与的股东的要求有什么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对股东是没有具体要求的,只要是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就可以参加股东大会,行使股东的表决权。股东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代理人应当向公司提交股东授权委托书,并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零三条规定,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
    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公司法中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怎么理解
    所谓三分之二多数的权利是指股东的表决权。股东出席股东大会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此即一股一表决权原则。
    但也有例外,股权在有些情况下不等同于表决权,需要经过三分之二表决权批准的事项包括: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
    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