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中的关系中女人的权利

法律援助

    婚姻关系中女人的权利:
    1、女人有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
    2、女人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权利,且男方不得对该权利加以限制或者干涉。
    3、女方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
    4、女方有继承男方遗产的权利。
    一、离婚女方不能继承岳父的房产怎么办
    离婚妻不继承岳父房产,男方能在一般情况下是不能索赔的。虽然男方可能就女方继承的遗产享有分割的权利,但是分割的前提条件是女方依法获得了该遗产;女方有权决定是否继承遗产,不受男方的限制,所以男方无权索赔。
    二、非婚生子女受法律保护么?
    非婚生子女受到法律的保护。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非婚生子女同样享有受父母抚养教育的权利、受生父母保护的权利、姓名权、继承权等。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三、非婚生子女的权利有哪些呢
    非婚生子女的权利有:
    1、要求生父母有权抚养和教育他们,当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权要求父母支付抚养费;
    2、非婚生子女姓名权;
    3、非婚生子女有受生父母保护的权利;
    4、非婚生子女继承其父母遗产权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六条
    夫妻双方都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七条
    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一方不得对另一方加以限制或者干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八条
    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一条
    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