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携带行驶证怎么处理

法律援助

    未携带行驶证的处理如下:
    1、对于没有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的,无论驾驶人在行驶过程中违法与否,均不得继续驾驶该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驾驶人提供驾驶证。根据所提供驾驶证的不同情形分别进行处理。如果提供的驾驶证是真实、合法并且在驾驶时无任何违法行为的,给予警告或20-200元的罚款,及时退还机动车;
    2、有身份证也行,警务通能查出来驾驶人是否有驾照。或者没带身份证报出自己的身份证号码应该也行,不过这得看执法警察的做事方式,既然被交警查,一般都是有违章行为,如果能查出驾驶人有驾照,那么一般情况下就不会追究不带驾照的问题,如果无照驾驶,那可要加重处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
    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考试合格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给相应类别的机动车驾驶证。
    持有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的人,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考核合格的,可以发给中国的机动车驾驶证。
    驾驶人应当按照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机动车;驾驶机动车时,应当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收缴、扣留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