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销售化肥免征增值税吗

法律援助

    2021年销售化肥免征增值税。
    免征增值税的有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避孕药品和用具;古旧图书;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等。
    农业生产者,包括从事农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农产品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 牧业、水产业生产的各类植物、动物的初级产品。对上述单位和个人销售的外购农产品, 以及单位和个人外购农产品生产、加工后销售的仍然属于规定范围的农产品,不属于免税的范围,应当按照规定的税率征收增值税。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具体如下:
    1、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2、避孕药品和用具;
    3、古旧图书;
    4、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5、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6、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7、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除前款规定外,增值税的免税、减税项目由国务院规定。任何地区、部门均不得规定免税、减税项目。
    法律依据
    《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十五条 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一)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二)避孕药品和用具;
    (三)古旧图书;
    (四)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五)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六)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七)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除前款规定外,增值税的免税、减税项目由国务院规定。任何地区、部门均不得规定免税、减税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