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本找不到可以去派出所打印复印件吗

法律援助

    不可以,补办户口簿只能去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
    居民的《居民户口簿》丢失、被盗后,户主本人应及时向派出所报告,并提出补发的书面申请(本户的所有成年成员都须在申请上签名)。户主因为其他原因不能前往派出所申请办理的,应当出具书面委托申请,并签名捺印,被委托人应是本户的成年人员;若本户中确实他人可供委托的,应在民警到该户走访调查后,有居、家委会出具有关证明,申请补办。
    户口簿遗失补办流程如下:
    1、挂失并提交请求。居民的户口簿丢掉、被盗后,户主自己应及时向派出所陈述,并提出补发的书面请求。户主由于别的缘由不能前往派出所请求处理的,应当出具书面托付请求,并签名捺印,被托付人应是本户的成年人员,若本户中的确他人可供托付的,应在民警到该户走访调查后,有居、家委会出具有关证实,请求补办;
    2、民警核实。在带着身份证,到户口地点地派出所填写《丢掉居民户口薄报登记表》和《丢掉补领居民户口薄登记表》,说明户口本丢掉缘由后,就将进入民警核实环节;
    3、到迁出户口的派出所复印其时迁出的户口搬迁证存根,并交由派出所盖章;凭存根到迁往地派出所签署未落户证实,凭存根上的编号,找本地报社进行登报丢掉声明,凭存根,未落户证实,报纸,毕业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到迁出派出所处理新的户口搬迁证;
    4、补办户口本的时间。其实在派出所补办户口本所需的时间是极端时刻短的,通常情况下,补办户口本不超越1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八条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
    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户主、发现人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人民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