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怎么查自己的婚姻信息

法律援助

    网上查自己的婚姻信息步骤如下:
    1、个人婚姻登记信息只能用有效证件来核实,不能检查其他人的婚姻登记。个人婚姻登记信息属于公民隐私,受法律保护。在民政局工作的人员还应当按照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婚姻登记资料保密;
    2、需要查阅婚姻登记的人士,可将身份证或户口存到婚姻登记档案室查询。表示需要查询的一方不能亲自前往的,可以办理委托,并由公证处的有关证明人委托有关人员进行查询;
    3、一般情况下,不允许查阅婚姻登记信息。即使是执法人员的执法案件,也必须出示该单位或案件工作许可证后才能查询。婚姻登记在线搜索系统显示,一个人没有登记结婚,这不能证明他没有结婚,因为婚姻还没有在全国网络中完成。网上婚姻登记查询系统只能对网络区域的婚姻登记进行查询。
    男女双方自愿结婚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时 , 应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和户籍证明 。
    实行结婚登记,可给婚姻当事人以法制宣传和道德教育,预防和减少婚姻、家庭纠纷,为以后的婚姻家庭生活奠定良好的基础;同时,实行结婚登记,还可以给争取婚姻自由的当事人及时地提供法律援助,保障当事人正当的婚姻要求,及时拯救因无知或受骗或受威胁而陷入不幸婚姻旋涡的婚姻当事人。
    【法律法规
    《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含复婚、补办结婚登记,下同)形成的下列材料应当归档:
    (一)《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
    (二)《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或者《申请补办结婚登记声明书》;
    (三)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台湾地区居民、出国人员、华侨以及外国人提交的《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规定的各种证明材料(含翻译材料);
    (四)当事人身份证件(从《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规定,下同)复印件;
    (五)其他有关材料。第七条 办理离婚登记形成的下列材料应当归档:
    (一)《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
    (二)《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
    (三)当事人结婚证复印件;
    (四)当事人离婚协议书;
    (五)当事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六)其他有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