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查对方婚姻状况

法律援助

    1、民政局了解
    到查询对象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查询,就可以知道对方的婚姻状况。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婚姻登记处即可查询。但如果是委托朋友帮你查询,必须要有公证过的委托书。
    2、咨询朋友
    咨询查询对象的朋友,当然要暗中咨询,避免双方尴尬。
    3、询问邻居
    所谓远亲不如近邻,隔着门的邻居是最容易掌握情况的人。询问一下邻居,他的日常生活,大致就能知道你想要知道的问题。
    一、可以查询到,需要双方的身份证号码。
    二、查询范围: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婚姻登记处,公安局网站等;
    三、户口所在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可以查询到自己户口所在地的户籍档案,户籍档案里一般包含有自己的基本资料以及自己曾经在户口所在地的所有资料,比如是否有处对象,曾经结婚离婚,有几个孩子,曾经受到过何种奖励等。
    四、查询程序:本人持身份证或户口本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加盖户籍专用章后可以查询,但是有些地方的婚姻登记处并没有联网,就无法查询。
    五、注意事项:
    1、必须要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才可以查询,其他地方是无法查询的,而且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有时也不会给你查询。2、你的户口所在地和对方户口所在地是否一个省份?不一个省份是无法查询的。
    可以到民政局进行查询。或是查看对方的户口本。户口本上会有标明对方拾未婚还是已婚。但是婚姻信息属于个人隐私,可能不易进行查询。即便是查询有侵犯他人隐私的风险。
    《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对婚姻登记档案的利用作出了严格规定。婚姻当事人持有合法身份证件,可以查阅本人的婚姻登记档案。未经委托,不能查询他人的婚姻登记档案。
    那么,谁可以查看婚姻状况?
    (一)婚姻当事人可以凭合法身份证件查阅本人的婚姻登记档案;
    (二)婚姻登记机关可以利用本机关移交的婚姻登记档案;
    (三)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和安全部门可以查阅婚姻登记档案;
    (四)律师及其他诉讼代理人持受理案件的法院出具的证明材料及本人有效证件可以查阅与诉讼有关的婚姻登记档案;
    (五)公民查询婚姻登记档案,需婚姻当事人持有合法身份证件,因故不能亲自前往查阅的,可以办理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公民查询婚姻登记档案一般情况应到原婚姻登记机关查询。如果婚姻登记档案已经移交到地方国家档案馆,当事人到档案馆查询。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自愿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法定结婚年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禁止结婚的情形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结婚登记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