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有限公司和有限公司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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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其他有限公司和有限公司区别有哪些
    1、其他有限公司和有限公司区别有:
    (1)股东人数不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只有一个股东;其他有限责任公司由一个以上五十个以下的股东出资设立的;
    (2)机构设置不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其他有限责公司需要设立股东会;
    (3)股东承担责任不同。由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只有一个,该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自己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七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适用本节规定;本节没有规定的,适用本章第一节、第二节的规定。
    本法所称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
    第六十三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流程有哪些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一般应经过如下程序:
    1、发起人发起。这是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预备阶段,由发起人明确设立公司的意向,并作出必要准备。如果发起人为多人的,发起人之间应签订发起人协议,以明确各发起人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的权利与义务;
    2、公司名称的预先核准。实行公司名称预先核准制度,在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时,应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拟设立公司的名称的预先核准。只有待名称获得核准后,再进行设立公司的后续行为;
    3、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应当由全体发起人共同商议起草,并经全体股东共同同意通过方可生效。全体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4、必要的审批手续。如果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报经批准的有限责任公司,则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必要的批准手续;
    5、缴纳出资。股东按照公司章程记载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及时缴纳出资。未按照约定交付出资,按时出资的股东和公司可以追究该股东的责任;
    6、申请设立登记。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公司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等文件,申请设立登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经审批的,还需要提交批准文件;
    8、登记发照。公司登记机关对设立登记申请进行审查,对符合公司法规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签发之日为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公司取得法人资格,开始对外开展生产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