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替参加高考处罚

法律援助

    高考代考构成替考罪,会受到的处罚包括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根据法律规定,替考罪具体是指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的行为,行为人构成该罪的,应依法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犯罪主体:
    代替考试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
    具体而言,本罪主体包括两种人,一是应试者;二是替考者,即平常所说的“枪手”。
    被组织起来进行作弊的替考者虽不能成为刑法第284条之一第1款组织考试作弊罪的犯罪主体,但是能够成为本罪的处罚对象。
    代替考试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法律所规定的国家考试的行为。
    “代替他人”,是指冒名顶替应当参加考试的人去参加考试。
    “让他人代替自己”,是指指使他人冒名顶替自己去参加自己应当参加的考试。此处所参加的考试,必须是刑法第284条之一第1款中所规定的法律规定的相关国家考试。
    每年高考季,很多在校大学生为了利益扮演“枪手”角色,给他人替考。今年这部分人可要想清楚了,不光自己的学籍保不住了,作弊入刑后,《刑法》(修正案九)规定,替考者将被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
    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