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钱不还找不到人怎么办
法律援助欠钱不还找不到人可以到法院起诉。
欠钱不还找不到人了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还款,在法院依法做出判决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如果有欠条和身份证信息是可以找到的。可以先申请冻结银行账户查封房子或者扣押车子等措施来保护自己的权益。
找不到债务人,但是能明确提供此人的准确信息,姓名、户籍等相关资料,仍然是可以在法院立案起诉的。如果不能确定是谁或者只知道一些外号等别称,那是无法立案的。在找不到被告的情况,法院会公告送达传票、公告后仍不到庭,可以缺席审理、判决。当然,由于公告期要两个月,这样情况下案子需要的时间会长一些。
判决后如果找不到被告本人,能找到被告的财产,可以直接由法院执行。
欠钱找不到人的解决方法如下:
1、调查债务人的基本情况。
2、查询债务人配偶或担保人的财产情况。如有债务人配偶或者担保人的财产情况,及时调查留存。
3、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4、到法院起诉还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四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第六百七十七条 借款人提前返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第六百七十八条 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第六百七十九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