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会计软件的常见作假手法

法律援助

    1、设置"特别"程序。如有的系统,账户试算平衡时,将借方总数直接移到贷方,造成借贷永远平衡的假象,有的系统,固定资产为负数时,仍旧可以提取折旧。这样,无论单位怎样弄虚作假,会计核算的结果却永远"正确"。
    2、设置账套选择开关
    一、公司法任意公积金有限制吗
    没有限制的,任意公积金是公积金的一种,按照公司章程,由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决议,在提取了法定公积金之后,由公司从纯利润中特别提取的基金。它的提取比例和用途不受公司法和商法限制,而由公司章程规定或股东大会决定。
    按照任意公积金的提取项目的划分,可分为“普通公积金”、“平衡公积金”、“保险公积金”、“偿债公积金”、“生产发展公积金”、“折旧公积金”,等等。普通公积金是从纯利润中提取的,没有特定用途,是只备意外之需的基金;
    平衡公积金是平衡公司历年盈亏状况,补偿公司亏损或盈利较少时的基金;保险公积金是以分担公司风险为目的,补偿公司风险损失的基金;偿债公积金是为偿还公司债务而提取的基金;生产发展公积金是用来补充公司的流动资产,增加固定资产,扩大生产经营规模的公积金;折旧公积金是通过提取折旧基金而补偿已耗费固定资产的公积金。
    通常情况下,固定资产更新是用折旧基金作为资金来源的。但是,固定资产的更新换代不是在原有基础上进行的,而是在技术设备不断进步的条件下进行的。公司为了长远利益图谋发展,可以提取附加性或预备性的折旧公积金。任意公积金的用途在章程或决议中规定,就必须逐项提取,专款专用,不经过股东会议变更,不得挪作他用。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六十六条规定,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二、资产折旧方法是怎样规定
    1、直线法
    直线法又称平均年限法,是最简单并且常用的一种方法。此法是以固定资产的原价减去预计净残值除以预计使用年限,求得每年的折旧费用。在各使用年限中,固定资产转移到产品成本中的价值均是相等的,折旧的累计额呈直线上升的趋势。这种方法具有易懂和易操作的优点,却忽略了何时受益,何时付费的配比原则,特别是在一台设备使用初期和末期要与它的使用高峰期承担相同的折旧费用,显然是不合理的。
    适用范围:
    在实际工作中,又有哪些固定资产使用平均年限法比较合适呢?根据影响折旧方法的合理性因素。当一项固定资产在各期使用情况大致相同,其负荷程度也相同时。修理和维护费用在资产的使用期内没有显著的变化。资产的收入在整个年限内差不多时。满足或部分满足这些条件时,选择平均年限法比较的合理。在实际工作中,平均年限法适用于房屋,建筑物等固定资产折旧的计算。
    2、工作量法
    工作量法,又称变动费用法。是根据实际工作量计提折旧额的一种方法。它的理论依据在于资产价值的降低是资产使用状况的函数。根据企业的经营活动情况或设备的使用状况来计提折旧。假定固定资产成本代表了购买一定数量的服务单位(可以是行驶里程数,工作小时数或产量数),然后按服务单位分配成本。这种方法弥补了平均年限法只重使用时间,不考虑使用强度的特点。
    适用范围:
    实际工作中,在运输企业和其他的专业车队和客货汽车。某些价值大而又不经常使用或季节性使用的大型机器设备中,可以用工作量法来计提折旧。
    3、加速折旧法
    加速折旧法也称为快速折旧法或递减折旧法。
    其特点是:在固定资产有效使用年限的前期多提折旧,后期则少提折旧。从而相对加快折旧的速度,以使固定资产成本在有效使用年限中加快得到补偿。
    类型:在具体实务中,加速折旧方法又包括年数总和法和双倍余额递减法两种。
    年数总和法指将固定资产的原值减去净残值乘以一个逐年递减的分数计算每年的折旧额。
    双倍余额法是每期期初固定资产账面余额和双倍的直线折旧率计算固定资产折旧的一种方法。
    三、审计破产清算的实施步骤
    (一)企业资产状况的核实
    1、银行存款的核实:发出询证函,确认银行存款余额的正确性,对未达账清理取证入账。
    2、应收款的清理核实:对“贷方”余额及应付款的“借方”余额进行重新分类调整,划分账龄,做好账龄分析。
    3、存货的盘存核实:对存货要求盘点核实,对账外物资、货到单未到及盈亏情况要进行账务调整,原因一时难以查清的潜亏要通过待处理流动资产损失科目列账,留待下阶段报批核销。
    4、固定资产的账实相符情况核实:对固定资产的账实情况进行盘存核实,对盘亏资产不能取证进行账务处理的,要通过待处理固定资产损失科目列账,留待下阶段报批核销。对固定资产折旧的计提进行审计核实,对账外资产及盘盈资产要进行查询说明其原因,并在报告中披露有待下阶段核实调整。
    5、无形资产、递延资产及在建工程等科目进行列账依据的查实,对会计账务处理的合法性进行审计核实。
    (二)企业负债状况的审定
    1、审核应付款的发生事实及有关证据、数额,财产担保情况,有担保的应提供证据。
    2、重大债权的核实。如银行贷款的本金、贷款期限、利率,截止审计日的欠贷本息合计,财产担保及依据。
    3、审核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有关证据。
    (三)企业所有者权益的审定
    根据上述资产、负债状况,对调整后的未分配利润等确认企业的所有者权益。对非国有企业的破产前审计,还应查实其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的真实性。由于此项审计只是提供给有关部门对被审计单位的破产前的财务状况的参考,故对其应核、转销的事项,如待摊费用、待处理资产损失等均未做会计事项调整,可在出具审计报告时单独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