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积极分子的程序

法律援助

    法律分析:
    (1)釆取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从入党申请人中推荐入党积极分子人选。
    (2)党支部认真听取有关方面意见。
    (3)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支部大会)充分讨论,研究决定入党积极分子。
    (4)党支部将入党积极分子有关情况报上级党委备案。
    法律依据: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 第八条 在入党申请人中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应当采取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产生人选,由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支部大会,下同)研究决定,并报上级党委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