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在线免费咨询律师?

法律援助

    在线律师咨询免费是如何的呢?
    选择网上咨询的人数比例最大,同时需要注意的细节也比较多:标题要明确,在提问的时候不要写无意义或模糊的题目。为方便律师解答,请您将标题写得尽量明确,让律师通过标题能够大体了解您的咨询属于哪一法律领域,从而让擅长该领域的律师来为您解疑释惑。
    劳动局在线如何咨询
    劳动局网上在线咨询是免费热线。服务内容(一)接受全省劳动保障业务举报、投诉、咨询;(二)提供国家和省有关劳动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查询服务;(三)提供省劳动保障厅办事程序咨询服务;(四)提供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办理社保业务程序以及参保单位和个人信息等查询服务;(五)提供广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信息查询服务;服务方式以普通话和广州话提供人工和自动两种服务。主要功能:解答政策,受理举报投诉,发送传真文件资料,播放政策问答录音,发送手机短信,发送电子邮件,回复留言;自动听取政策问答录音,自动索取传真文件,自动查询社会保险信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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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列基层法律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
    (一)担任公民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代理人,以及担任涉及安全事故、环境污染、征地拆迁赔偿(补偿)等公共利益的群体性诉讼案件的代理人;
    (二)担任公民请求国家赔偿案件的代理人。
    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基层法律服务收费标准
    (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每件收费200—1000元;
    (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按下列比例分段累计收费:
    1.标的额10万元及以下的,按标的额3%收费;
    2.标的额10万元以上至50万元的,按2%收费;
    3.标的额50万元以上至100万元的,按1%收费;
    4.标的额100万元以上至500万元的,按0.5%收费;
    5.标的额500万元以上的,按0.2%收费。
    基层法律服务所应当在以上标的额比例范围内与委托人协商确定具体的收费标准,每件法律服务费最低收费额500元,最高收费额不得超过8万元。
    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基层法律服务不得实行风险代理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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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接受咨询是否收费,是由双方协商确定的。按行业惯例,去律师事务所,短时间的咨询是不收费的,超过十分钟以上的会收费。需要法律咨询的,除了律师事务所,也可以去司法局或者法院咨询。一般都有安排值班律师,免费咨询。法律依据:《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三条 律师服务收费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第九条 实行市场调节的律师服务收费,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律师服务收费应当考虑以下主要因素:(一)耗费的工作时间;(二)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三)委托人的承受能力;(四)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五)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第十条 律师服务收费可以根据不同的服务内容,采取计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和计时收费等方式。计件收费一般适用于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按标的额比例收费适用于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计时收费可适用于全部法律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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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2000元-30000元/件。
    上下浮动幅度:20%
    但收费额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收取。
    (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按争议标的额的以下费率实行分段累计收费:
    标的额费率
    10万元以下的部分(含10万元)6%
    10-50万元的部分(含50万元)5%
    50-100万元的部分(含100万元)4%
    100-500万元的部分(含500万元)3%
    500-1000万元的部分(含1000万元)2%
    1000-5000万元的部分(含5000万元)1%
    5000万元以上的部分0.5%
    上下浮动幅度:20%
    但累计收费额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收取。
    (三)计时收费
    1、收费标准:每小时200元-2000元,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在上述幅度内约定计时收费的标准和结算方式。
    2、上下浮动幅度:20%
    (四)增加反诉的案件,反诉部分可以按以上标准酌减收费。
    (五)发回重审的案件,由原承办律师办理的,可以按原收费标准酌减收费。
    (六)风险代理收费
    最高代理费金额不得高于合同约定标的额的2954%,但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法律服务除外。
    《劳动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该内容由 任大文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