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做什么业务比较好
法律援助律师分析:
1、新员工。特别是还在试用期内的新员工,因为裁员无需补偿,成本比较低,同时一般来讲新员工的工作产出会较少,对公司了解相对也比较浅,这样子对公司的伤害也较小。
2、业绩排名靠后。裁员的时候往往是外部的环境已经比较恶化,公司的产品销售不畅,那么这个时候业绩比较好的员工肯定是希望他们能够继续冲一冲。而业绩不好的员工首当其冲会考虑被裁掉,不要浪费公司的资源。在公司资源丰富的时候,养几个人不是什么太大的问题,但是当公司存活都很困难的时候,总是希望能够精打细算的利用资源。业绩不好的员工太浪费资源了。
3、性价比不高。有的人虽然产出比较高,但是工资福利更高,这种一般是老员工居多,也有可能是刚刚空降来的空降兵。但是当投入和产出不成正比,投入远远大于产出的时候,这部分人也会被裁掉,节省成本。
4、边缘业务部门:一些新的项目、新的业务部门、不怎么赚钱的部门,或者是也不属于战略发展中的重要环节的部门会优先被裁掉,或者通过部门合并的形式消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