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象台有哪些仪器
法律援助气象台有以下基本仪器:
1、气温计:用于测量空气温度的仪器,常见的有普通温度计、最高最低温度计、电子温度计等;
2、气压计:用于测量大气压力的仪器,常见的有普通气压计、水银柱气压计、无水银气压计等;
3、湿度计:用于测量空气湿度的仪器,常见的有湿度表、湿度计、电子湿度计等;
4、风速计:用于测量风速的仪器,常见的有风速计、风标、风杆等。其中,风速计可以分为机械式风速计和电子式风速计;
5、风向计:用于测量风向的仪器,常见的有风向计、风向标、风向旗等;
6、降水量计:用于测量降水量的仪器,常见的有雨量计、雪量计、雨量表等;
7、辐射计:用于测量太阳辐射、地面辐射等的仪器,常见的有辐射计、辐射计、紫外线测量仪等;
8、云量仪:用于测量云量的仪器,常见的有云量计、云量仪、天空摄影仪等;
9、雷达:用于探测和跟踪降水、风暴等天气系统的仪器,可以提供大范围的天气信息;
10、气象卫星:用于获取地球上大范围天气系统的图像和数据的卫星设备;
气象台主要职责如下:
1、 牵头组织天气业务、生态和农业气象业务、环境气象业务系统设计、业务科研项目的组织实施、业务规范和标准的制订;
2、 承担全国及世界主要区域范围的天气监测和预报,承担我国及所属责任海区的气象灾害预警;
3、 承担我国及世界主要区域范围的台风和海洋气象监测和预报预警业务;
4、承担全国水文及地质灾害、环境、航空等专业气象预报业务。
综上所述,以上仪器只是气象台常见的一部分,实际上,气象台还可能配备其他专用仪器和设备,如闪电探测器、臭氧探测仪、气象雷达等,以满足不同的观测和预测需求。
【法律依据】:
《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第十一条
大气本底站、国家基准气候站、国家基本气象站、国家一般气象站、高空气象观测站、天气雷达站、气象卫星地面站、区域气象观测站等气象台站和单独设立的气象探测设施的探测环境,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