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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单位或建筑工程项目所在地政府相关部门拖欠工程款时,可以通过协商支付工程款项或请求法院将工程依法拍卖,以拍卖所得款项优先受偿。另外,承包人和发包人也可以协议将该工程折价,折价款用于受偿。
    法律分析
    建设单位或建筑工程项目所在地政府相关部门拖欠工程款时,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解决:双方可以先行协商,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工程款项。如果协商不成,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并请求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以拍卖所得款项优先受偿。另外,承包人和发包人也可以协议将该工程折价,折价款用于受偿。
    一、发包人未审计工程款是否属于债务
    工程价款属于未审查,但对于发包人来说,未支付的工程价款属于债务,审计完成后,要按审计结果支付工程价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八十八条【建设工程合同定义和种类】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第七百九十三条【建设工程合同无效、验收不合格的处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是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可以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处理:
    (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可以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
    (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承包人无权请求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
    发包人对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八百零七条【发包人未支付工程价款的责任】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二、建筑工程价款行使优先权具体怎么规定的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
    拓展延伸
    工程款难结怎么办吗
    难结工程款时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若发包人经合理催告后仍不支付工程价款的,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不宜折价、拍卖的除外,或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价款在该款项内优先受偿。
    结语
    建设单位或建筑工程项目所在地政府相关部门拖欠工程款时,可以通过协商、收集证据并请求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或者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以拍卖所得款项或折价款优先受偿。发包人未审计工程款是否属于债务时,未支付的工程价款属于债务,审计完成后,要按审计结果支付工程价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八条和第七百九十三条,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逾期不支付的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或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八章 建设工程合同 第八百零六条 承包人将建设工程转包、违法分包的,发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发包人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或者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承包人无法施工,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相应义务的,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的工程价款;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参照本法第七百九十三条的规定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19修正):第三章 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 第一节 一 般 规 定 第十五条 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应当依法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应当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2017修正):第二章 招 标 第十五条 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人委托的范围内办理招标事宜,并遵守本法关于招标人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