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债券的发行人
法律援助法律分析:
国际债券的发行人有各国政府、政府所属机构、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工商企业,国际债券市场是指由国际债券的发行人和投资人所形成的金融市场,具体可分为发行市场和流通市场。发行市场组织国际债券的发行和认购,流通市场安排国际债券的上市和买卖。两个市场相互联系,相辅相成构成统一的国际债券市场。
法律依据:
《证券法》 第十条
公开发行证券,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并依法报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核准;
未经依法核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公开发行证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公开发行:
(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的;
(二)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累计超过二百人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发行行为。
非公开发行证券,不得采用广告、公开劝诱和变相公开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