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序良俗的十种类型
法律援助公序良俗的十种类型如下:
(1)危害国家公序型,比如以从事犯罪或帮助犯罪行为为内容的合同。
(2)公害家庭关系型,比如约定断绝父子关系的协议。
(3)违反道德型,比如以性行为为对价获得借款的合同。
(4)射幸行为型,如赌博有,巨奖销售变相赌博等。
(5)违反人权和人格尊严型,比如过分限制人身自由换取借款的情形。
(6)限制经济自由型,比如利用互相借款扩大资金实力以分割市场、封锁市场的协议。
(7)违反公平竞争性。
(8)违反消费者保护型。
(9)违反劳动者保护型。
(10)暴利行为型,比如民间借贷中约定的高额利息等。
公序良俗的概念比较抽象,实际上赋予法官一定的自由裁量权。但实际上公序良俗的内涵是不断发展变化的。目前,中国学者参考国外判例学说,将违反公序良俗的行为类型化为10种。该类型已经为最高人民法院法官著述采用。可操作性较强。
公序良俗原则基本理论依据是:“法无明文禁止即可为”和“权利不可滥用”的辩证统一性。“法无明文禁止即可为”意味着民事主体在不违背强制性法律规则和法律不禁止的条件下,可自愿选择满足或有利于自身利益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