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性宪法和柔性宪法的区别
法律援助法律分析:1、概念不同、柔性宪法是指在修改程序上和效力上与普通法律相同的宪法。刚性宪法是“柔性宪法”的对称。刚性宪法是指修改程序比普通法律严格,其效力高于普通法律的宪法。2、代表国家不同、美国宪法是刚性宪法的代表,绝大多数国家的宪法是刚性宪法。我国宪法也属刚性宪法。以刚性宪法和柔性宪法的分类标准来考察世界各国宪法,英国的宪法属于典型的柔性宪法。3、组成结构不同、柔性宪法的法律体系中不存在一部统一的、正式的宪法法典,他的宪法是由很多部普通法律文件和一些宪法判例、宪法惯例组成的。不成文宪法属于柔性宪法,因为没有统一的宪法典,宪法规范体现在普通法律或宪法惯例中,也就不需要特别的修改程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外国制裁法》 第一条 为了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保护我国公民、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 第五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决定重大事项,监督宪法和法律的实施,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权威,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