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二建可以同时挂靠吗

法律援助

    二建和一建是不可以同时挂靠的。其中理由比较简单,两个证书之间能不能同时挂靠主要在于两个证书管理部门以及发证机关是不是属于同一个,如果属于同一个就不能同时挂靠。二建和一建不能同时挂靠的原因:二建和一建属于同个部门,因此是不能同时挂靠的。
    一级建造师,是建设工程行业的一种执业资格,是担任大型工程项目经理的前提条件。建造师是指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和施工管理关键岗位的执业注册人员。建造师是懂管理、懂技术、懂经济、懂法规,综合素质较高的复合型人员,既要有理论水平,也要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强的组织能力。
    建造师注册受聘后,可以建造师的名义担任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从事其他施工活动的管理、从事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建造师的职责是根据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对工程项目自开工准备至竣工验收,实施全面的组织管理。
    一、建筑师挂靠有以下规章
    1、挂证不挂章 一般而言,持证人只愿挂证,不愿挂章,证章由持证人保管。
    2、费用全报销 异地挂靠者,所产生的差旅费、住宿费、误工费等由用证单位全全报销。
    3、多证合一 持证人拥有多本证书者,需挂靠于同一单位(国家规定),若除了欲挂靠到外单位的证书外还有其它证书挂在别处,需将以往注册的证书办理注销或退工后方可挂靠。
    4、不参与投标 持证人需要挂靠本人证书时,一般证书仅用于企业升级资质或保级,不用于招投标或挂项目,如确实需要,则费用另算。
    5、社保另算 除证书挂靠费用外,根据当地人事部门政策,企业有可能需要为持证人缴纳社保等费用,此费用不计在证书挂靠费之内,切记。
    6、注册期签约, 多数设计类证书(如建筑师、结构师)挂证者挂靠协议签订时间一般为一个注册周期(如2年或3年),费用分为每年支付或三年一次付清;施工类(如一二级建造师)广东省内具体没这方面要求,但福建,浙江,安徽等省份陆续出台注册周期必满一年或三年方或给予转注。
    7、见证付款 持证人与用证单位达成意向约见后,一般而言,用证单位见到证书原件后须支付订金给持证人。设计类书(如建筑师、结构师)建委验收后支付挂证费用(一般为一年的挂证费用)的剩余款项;施工类(如一二级建造师)一般是注册成功后支付剩余一年的款项。
    8、转注与注册 初始证注册新单位对企业而言注册流程相对繁琐,注册周期长;而已注册证书注册成功周期时间短,转注册持证人对证书挂靠市场行情的把握度较高,基于这四个方面原因,初始注册的挂靠费用一般会低于转注册的挂靠费用,(ps:新考出初始证,建议尽快升级为转注册证书,先找个单位注册,不要在乎第一次的费用)。
    9、注册问题 由于证书原因造成的注册不成功,企业方有权索回之前支付给持证人的订金,拒绝支付协议商定的挂证费用。
    10、约满退证 为避免协议期满后持证人证书能顺利取回,一般在协议签要注明,用证单位应提前一个星期或一个月提醒持证人协议期满的日期。
    二、证书挂靠的参考依据
    (一)跨部委证书,可以同时注册和挂靠
    建造师注册单位为住建部,安全司注册单位通常为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这两个部门之间并不能联网,因此可以同时注册以及挂靠。
    (二)同一部委不同单位,不可以同时注册和挂靠
    造价师与建造师注册部门都是住建部,因此一定要在同一个单位,这两者是不能同时注册和挂靠的。
    (三)同部委同单位,岗位相互制衡不能同时注册和挂靠
    监理师与建造师在岗位上出现相互制衡的情况,因此不能同时进行注册,也不能同时挂靠,可以先注册其中的一个,剩余一个进行暂时保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十二条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
    (二)有与其从事的建筑活动相适应的具有法定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有从事相关建筑活动所应有的技术装备;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三条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等资质条件,划分为不同的资质等级,经资质审查合格,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第十四条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执业资格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