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领导班子年龄要求 法律问题
法律援助法律分析:
年龄18周岁以上,年龄不超过45周岁的乡镇在编在岗事业编制人员;到村任职过的选调生年龄要求不超过35岁,优秀村党组织书记的年龄不超过50岁,可以连续担任一届的在任人员,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员各地的公告中没有明确的年龄要求,大致在四十岁以下都可以报名参加。
法律依据:
《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暂行规定》
第七条 党政领导干部担任同一层次领导职务累计达到15年的,不再推荐、提名或者任命担任第二条所列范围内的同一层次领导职务。根据干部个人情况和工作需要对其工作予以适当安排。
第八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少数民族党政领导干部执行本规定第六条和第七条,经批准可以适当放宽。
第九条 党政领导干部任期内调整职务,任职3年以上的,计算为一个任期;任职不足3年的,只计算任职年限,不计算任期届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