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龄不够领结婚证的孩子怎么办户口?

法律援助

    不够年龄领结婚证的情况下,孩子上户口是可以。但双方是无法办理结婚登记的。有出生证明就可以办理上户。因为非婚生子女也有申报户口的权利,不能歧视。非婚生子申报户口,按照公安部门的规定,可以不提交结婚证直接申报。携带相关的材料,就可以到孩子父亲或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请登记了。法律依据:不够年龄领结婚证的情况下,孩子上户口是可以。但双方是无法办理结婚登记的。有出生证明就可以办理上户。因为非婚生子女也有申报户口的权利,不能歧视。非婚生子申报户口,按照公安部门的规定,可以不提交结婚证直接申报。携带相关的材料,就可以到孩子父亲或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请登记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孩子户口在他外公家,现在年龄够了,结婚证领了把孩子户口迁过来是不是要花钱才可以?
    双方都有抚养孩子的义务,这与付款在谁哪里没有直接的关系,如果想把孩子户口迁移到监护人名下,只要双方协商好到户籍所在地办理就可以。我国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实施细则》第9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由户主或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就是年龄不到不能办结婚证,孩子能不能上户口?
    1、不拿结婚证孩子可以上户口。2、孩子申报户口,不需要提供结婚证3、新出生的婴儿可在父亲或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常住户口,并准备下列手续:法律依据:《出生医学证明》,《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婴儿父母双方的集体户口簿
    一方不愿出户口簿去领结婚证怎么办?
    一方不去是没法领结婚证的。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任意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不能采取委托他人代理的方式,也不能用书面意见代替本人亲自到场。对于有一方或双方不能本人亲自到场提出结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会进行婚姻登记。一、起诉离婚一方不到场怎么解决1、起诉离婚一方不到场可采取如下方式解决:一般原告不到场的视为撤诉处理,如果时被告不到场的,且系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2、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第一百零九条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二、去法院起诉离婚需要准备哪些材料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完即归还原告。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即可,具体在开庭时提交也可。4、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5、如果是第二次起诉离婚,原告还要从法院开具判决生效单。6、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如自由恋爱、经人介绍或包办买卖婚姻、再婚、复婚等的证明材料。7、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如因第三者插足引起离婚的,提供第三者介入的具体事实、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证明材料;如有生理缺陷、精神病的,提供诊断书、鉴定书;如有赌博、吸毒等恶习或被判处长期徒刑的,提供公安机关的处理决定、法院判决等材料。
    你好,我哥哥还没到结婚年龄就结婚生子了,孩子能上户口吗?
    法律分析:一、可以上户口,也可以入孩子父亲的户头,这要看双方的协商。二、非婚生子女是在依法确立婚姻关系前或婚外行为所生的子女,虽然在出生形式上是合法婚姻和非法婚姻的不同产物,但其法律地位却是相同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如果一个想结婚的女人想带一个没有户口的孩子去户口怎么办?
    法律分析:要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户籍管理处,先告知户籍民警你要上户口,带好申请材料,则需要: 1.先持离婚判决及判决生效证明书(证明书可以是原法院经办人签署书面意见加盖法院印章或业务庭印章即可); 2.有孩子抚养权一方户持户口本到拟迁入地派出所开具准迁证; 3.持准迁证到原户口所在派出所,由原派出所在准迁证上签署准予迁出意见,再将准迁证交迁入地派出所即可。 上面说的是孩子已经上户口,需要迁移的情况,如果孩子还小,没上户口,需要离婚判决书或离婚协议,婴儿《出生医学证明》;《生育证》或《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婴儿父母双方的居民户口簿等材料,到有孩子抚养权一方户籍所在地办理户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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