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痹症是否属于既往病史范畴?
法律援助法律分析:
麻痹症是否属于既往病史范畴,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如果麻痹症已经被确诊,且已经得到治疗并痊愈,那么可以认为其属于既往病史范畴。但如果麻痹症仍在治疗过程中,或者没有得到治疗,仍然有可能对工作、生活产生影响,那么不能视为既往病史。
法律依据:
1.《劳动合同法》第十五条:用人单位不得以前述情形为由不予录用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用人单位不得在录用劳动者时要求劳动者携带或者提供与录用、聘用无关的有关材料或者信息。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十九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劳动争议产生的,应当先通过调解解决。
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三条:劳动争议调解协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由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确认,具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