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火机注册商标属于哪一类?

法律援助

    打火机属于商标分类第34类3402群组;
    经路标网统计,注册打火机的商标达65件。
    注册时怎样选择其他小项类:
    1.选择注册(火柴,群组号:3403)类别的商标有5件,注册占比率达7.69%
    2.选择注册(雪茄烟,群组号:3401)类别的商标有4件,注册占比率达6.15%
    3.选择注册(香烟过滤嘴,群组号:3405)类别的商标有4件,注册占比率达6.15%
    4.选择注册(香烟,群组号:3401)类别的商标有4件,注册占比率达6.15%
    5.选择注册(烟斗,群组号:3402)类别的商标有4件,注册占比率达6.15%
    6.选择注册(烟草,群组号:3401)类别的商标有3件,注册占比率达4.62%
    7.选择注册(香烟嘴,群组号:3402)类别的商标有2件,注册占比率达3.08%
    8.选择注册(鼻烟,群组号:3401)类别的商标有2件,注册占比率达3.08%
    9.选择注册(袖珍卷烟器,群组号:3402)类别的商标有2件,注册占比率达3.08%
    10.选择注册(烟袋,群组号:3402)类别的商标有2件,注册占比率达3.08%
    申请注册商标类别一般包括45类,且其中商品商标有三十五类,服务项目有十一类;商标分类还可以分为商品商标、服务商标、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四种类别。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条
    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本法所称集体商标,是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
    本法所称证明商标,是指由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于其商品或者服务,用以证明该商品或者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质的标志。
    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的特殊事项,由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
    第二十二条
    商标注册申请人应当按规定的商品分类表填报使用商标的商品类别和商品名称,提出注册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