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的救护车为什么是消防
法律援助日本最初的急救车是归属于红十字会的。在日本,消防跟警察原本是一家的,消防归属于警察部。昭和8年(1933年),现横滨市消防局(当时隶属于警察部门)配备了日本消防史上第一辆急救车。
二战后,日本战败,依据GHQ(盟军最高司令官总司令部)的要求,消防开始从警察部门分离,1948年开始建立 “自治体消防制度”(差不多就是地方消防制度的意思),急救也就跟着消防一起,跟警察部门脱离了干系。而在1963年,伴随着《消防法》的改制,急救工作被正式列为消防部门的工作之一,并随之慢慢普及到全国。依据日本法律规定,消防部门的四大任务分别为:警防、急救、救助、预防。
值得一提的是,日本的急救车出动是不花钱的,完全免费。这导致日本人在很多小病小灾,完全不需要急救车出动的时候,也拨打急救电话,造成了大量无用出动,时常导致真正需要救助的人得不到救助。这个问题也成为当今日本的一大焦点,日本政府正在试图将救护车出动收费化,但估计很难得到民众的支持。如今,急救已经成了日本消防部分的最重要工作之一,提起急救,人们自然而然会想到消防。
还有个很有意思的事情是:起初由于急救归属于消防部门,随行的工作人员并不是医生,所以是没有资格对病人进行紧急救护的。原来的救护车只担任运送工作,而不能进行适当的急救。这也曾引发诸多问题:很多工作人员眼睁睁看着病人痛苦,却无能为力;很多家属无法控制情绪,对不能施救的工作人员进行谩骂等等。而随着20世纪80年代末期急救工作人员和电视媒体的呼吁,允许随行工作人员进行一定急救工作的呼声越来越高。终于在1991年,制定出了“救急救命士法”。现在的日本的急救车上,一般至少会配置一名救急救命士负责一定的急救、紧急处置工作。救急救命士需要经过一定训练,拿到厚生劳动省颁发的证书才可以工作。
法律依据
日本《消防法》第一条明确规定“本法律是以预防火灾,警戒及灭火,保护国民的生命、身体及财产免受火灾损害,减轻火灾或地震等灾害的损失,保持安宁的秩序、增进社会公共福利而制定的。”
《消防组织法》首先规定了消防的任务是“通过对火灾的预防、警戒、扑灭和对伤病员的医疗紧急救护等方式保护国民的生命和财产,消除引发水灾、火灾、地震的各种直接因素,在灾害发生时防止其进一步扩大和尽可能减少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