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通看不到电子居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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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0年11月20日起,将网上核发电子《北京市居住证》和《北京市居住登记卡》(以下简称“居住证(卡)”),停止发放实体居住证(卡),电子居住证(卡)将通过“北京通”APP展示。
从11月20日起,大家就可以通过北京通App查看自己的电子居住证了。
一、针对日常不使用智能手机,或不方便申领电子证照人员,北京市居住证(卡)办理窗口将继续受理证卡申领手续。通过审核后,发放《北京市居住证(卡)确认单》;
二、目前,北京市已将2016年以来受理制发且仍处于有效期内的实体居住证(卡),通过“北京通”APP全部实现了电子证照展示。相关人员不必换领电子居住证(卡);
三、来京人员网上或网下办理电子居住证(卡)申领、签注、变更等业务,均应当如实登记注册本人身份信息,并提供本人在京实际居住地址等情况,确保各项基础信息真实有效。
由监护人或近亲属在委托人实际居住地所属户籍派出所或流管站,现场为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和残疾人代为办理居住证(卡)相关业务的,应当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明、能够证明存在监护或亲属关系的证明材料和书面委托书(未满16周岁未成年人除外),并对提交证件、证明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四、在推行使用电子居住证(卡)后,北京市各户籍派出所针对申请办理电子居住证(卡)相关业务的来京人员,将组织社区民警和流管员开展调查回访工作,对所提供相关信息的真实准确性进行入户核实,请广大来京人员支持配合。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北京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电子居住证】获取北京电子居住证(卡)现场办理网点、网上办理入口、微信办理入口等。
【法律依据】
《居住证管理办法》
第十二条 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享受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下列基本公共服务:
(一)免费接受义务教育;
(二)平等享有劳动就业权利;
(三)基本公共就业服务;
(四)依法参加社会保险;
(五)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
(六)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计划生育服务和奖励优待;
(七)公共文化体育服务;
(八)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务;
(九)国家规定的其他基本公共服务。第十三条 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享受下列便利:
(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出入境证件;
(二)机动车登记;
(三)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四)报名参加职业资格考试、申请授予职业资格;
(五)办理生育服务证;
(六)国家规定的其他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