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初中摇号政策

法律援助

    一、上海初中摇号政策:
    如报名人数大于招生计划数的,由各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电脑随机录取。
    如报名人数(分类计划,下同)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数的,全部录取。
    二、摇号公平公正
    1、上海市各区使用上海市统一的电脑随机录取软件;
    2、鼓励各区在电脑随机录取过程中引入公证机构参与;
    3、电脑随机录取全过程向市、区两级教育行政、督导、纪检监察部门以及学校家委会代表等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4、实施电脑随机录取全程录像;
    5、电脑随机录取结束,结果及时由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公布,并导入“入学报名系统”。
    三、电脑摇号结果查询方式
    1、民办学校电脑随机录取结果产生后,“入学报名系统”将发送手机短信告知家长电脑随机录取结果;
    2、家长也可访问各区指定网站、登录“一网通办”网站义务教育入学专栏或“入学报名系统”查询。
    四、购买学位民办初中
    纳入购买学位范围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在办学性质上仍属于民办学校,与其他民办学校一样实行公办民办同步招生、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实施电脑随机录取。
    对于纳入购买学位范围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各区可参照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生均经费基本标准购买学位。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学费低于市公办生均经费基本标准的,按照学费购买学位;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学费高于市公办生均经费基本标准的,按照市公办生均经费基本标准购买学位,差额由学生缴纳补足。具体情况请查阅学校招生简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三十条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
    (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家教育教学标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三)维护受教育者、教师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
    (四)以适当方式为受教育者及其监护人了解受教育者的学业成绩及其他有关情况提供便利;
    (五)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并公开收费项目;
    (六)依法接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