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率调整电费标准
法律援助法律分析:1、大工业用电电费(315KVA及以上容量)=基本电费+目录电价+力调电费+地方特殊规定的其他电费。2、基本电费:标准为18元/KW/月*变压器容量;或最大需量*27元/KW/月。对于高供高计客户,不计算基本电费,只按计量电度收费。3、力调电费:为降低线损,考虑用户用电经济性,按照有关规定,根据客户实际功率因数,以其电价为基础上浮或下调,以做奖励。
力调电费具体规定:1、要求客户功率因数不低于0.90;2、如果用户的功率因数低于0.90,每低1%,在其电费基础上加收0.5%;如果低于0.74,每低1%,在其电费基础上加收1%;如果低于0.64,每低1%,在其电费基础上加收2%;3、如果客户的功率因数高于0.90,则每高出1%,在其电费基础上少收0.15%;但最多少收0.75%;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四十八条 供用电合同是供电人向用电人供电,用电人支付电费的合同。向社会公众供电的供电人,不得拒绝用电人合理的订立合同要求。
第六百四十九条 供用电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供电的方式、质量、时间,用电容量、地址、性质,计量方式,电价、电费的结算方式,供用电设施的维护责任等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