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电费1.2元一度是否合理
法律援助租房民用电费1.2元一度是不合理的,因为一般租房是普通住宅,普通住宅的电费大多数情况下是在1元以下,这种超规收费可以去有关部门进行投诉,房客可以向物价行政主管部门投诉。签订的租房合同如果有明确规定电费收费标准,租客也同意的话,完全是合理的,如果合同没有约定,房东显然有部分电费属于不当得利,应当退还多收的部分。租房的时候已经把房租算好了,电费和水费之类的应该严格按照国家收费标准来进行。如果是用来商业用电标准,且获取相关证明许可,那么1.2元一度是合理的,商业用电耗电量大,而且收益高,定价1.2元一度是合理的。租房民用电费1.2元一度是不合理的。
我国法律规定,未按照国家核准的电价和用电计量装置的记录向用户计收电费、超越权限制定电价或者在电费中加收其他费用的;
由物价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返还违法收取的费用,可以并处违法收取费用五倍以下的罚款。出租房国家没有水电收费标准,具体标准是当地电力部门和水务部门确定的。一般情况下,租房水费是按吨计算的,价格在每吨4-5元左右,而电费是按度计算的,价格在每度0.8-1元之间,用这个月水电表的表底数字减去上个月水电表的表底数字,差额乘以单位价即为租房水电费。
法律依据
《电力法》第六十六条,
未按照国家核准的电价和用电计量装置的记录向用户计收电费、超越权限制定电价或者在电费中加收其他费用的;
由物价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返还违法收取的费用,可以并处违法收取费用五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对有关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四十三条
任何单位不得超越电价管理权限制定电价。供电企业不得擅自变更电价。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四十四条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电费中加收其他费用;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按照规定执行。
地方集资办电在电费中加收费用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