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平等权有哪些?
法律援助平等权是指公民平等的享有权利,不受任何差别对待,要求国家同等保护的权利。平等权是我国《宪法》规定的一项基本权利,是权利主体参与社会生活的前提和基本条件。公民的平等权有以下含义:
①所有公民平等的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
②所有公民都平等的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③国家机关在适用法律时,对于所有公民的保护或者惩罚都是平等的,不得因人而异;
④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我国《宪法》中平等权的主要内容包括:
①男女平等;
②民族平等;
③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一、履行权利和义务的意义
1、权利,简单地讲就是公民或法人依法享有的行为和享有的权益,这种行为和权益是国家通过宪法和法律予以保障的。公民有权依法自己去实施某种行为,也有权去要求其他公民和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组织去作或者不作某种行为,从而使本人得到一定的利益或者实现某种愿望。公民的权利是否行使,取决于公民个人的意愿,公民即可以自由行使权利,也可以选择放弃权利。公民在行使自己的权利时,他人不得妨碍。
2、义务有三种含义:一是公民或法人按法律规定应尽的责任;二是道德上应尽的制作,如扶危济贫、帮助弱者和差者等;三是不要任何报酬的义举,如义务劳动、义务咨询、义务演出等。法定义务是指法律(广义)所规定的义务。具体来说,是指人们在社会生活中,由于法律的规定所应承受的行为约束。即法律规定必须履行的义务。即:父母有抚养子女的义务;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子女有孝敬父母的义务。以及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的种种义务及约束规范等。
二、宪法权利和义务的关系是什么
(1)从法律关系上讲,二者是同时产生的,是相对应的一对范畴。没有权利,就没有义务,没有义务,也就没有权利。我国宪法规定: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也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2)从法律关系的主体来说,一方面,公民既是权利的享有者,又是义务的承担者。既没有脱离义务单独存在的权利,也没有可以摒弃权利而单独履行的义务。所以说,权利和义务是法律规定中不可缺少的两个方面,公民在法律上既是权利的主体,又是义务的主体。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宪法》第三十三条: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