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震时逃生自救八条

法律援助

    地震时逃生自救八条内容如下:
    1、躲在桌子等坚固家具的下面。
    2、摇晃时立即关火,失火时立即灭火。
    3、不要慌张地向户外跑。
    4、将门打开,确保出口。
    5、户外的场合,要保护好头部,避开危险之处。
    6、在百货公司、剧场时依工作人员的指示行动。
    7、避难时要徒步,携带物品应在最少限度。
    8、不要听信谣言,不要轻举妄动。
    地震的第一个特点就是突发性比较强,猝不及防,地震灾害是瞬时突发性的社会灾害,地震发生是十分突然,一次地震持续的时间往往只有几十秒,在如此短暂的时间内造成大量的房屋倒塌、人员伤亡,这是其他的自然灾害难以相比的。地震可以在几秒或者几十秒内摧毁一座文明的城市,能与一场核战争相比,像汶川地震就相当于几百颗原子弹的能量。事前有时没有明显的预兆,以至来不及逃避,造成大规模的灾难,这是它的第一个特点。
    地震的第二个特点是破坏性大,成灾广泛。地震波到达地面以后造成了大面积的房屋和工程设施的破坏,若发生在人口稠密、经济发达地区,往往可能造成大量的人员伤亡和巨大的经济损失,尤其是发生在城市里,像国际上在上世纪90年代发生的几次大的地震,造成很多的人员伤亡和损失。
    地震的第三个特点社会影响深远。地震由于突发性强、伤亡惨重、经济损失巨大,它所造成的社会影响也比其他自然灾害更为广泛、强烈,往往会产生一系列的连锁反应,对于一个地区甚至一个国家的社会生活和经济活动会造成巨大的冲击。它波及面比较广,对人们心里上的影响也比较大,这些都可能造成较大的社会影响。
    地震的第四个特点就是防御难度比较大。与洪水、干旱和台风等气象灾害相比,地震的预测要困难得多,地震的预报是一个世界性的难题,同时建筑物抗震性能的提高需要大量资金的投入,要减轻地震灾害需要各方面协调与配合,需要全社会长期艰苦细致的工作,因此地震灾害的预防比起其他一些灾害要困难一些。
    地震的第五个特点是地震还产生次生灾害。地震不仅产生严重的直接灾害,而且不可避免的要产生次生灾害。有的次生灾害的严重程度大大超过直接灾害造成的损害。一般情况下次生或间接灾害是直接经济损害的两倍,像大的滑坡都属于次生灾害,还有火灾等等,在次生灾害中不是单一的火灾、水灾、泥石流等等,还有滑坡、瘟疫等等,这些都属于次生灾害。
    地震的第六个特点是持续时间比较长。这个有两个方面的意思,一个是主震之后的余震往往持续很长一段时间,也就是地震发生以后,在近期内还会发生一些比较大的,虽然没有主震大,但是这些余震也会有不同程度的发生,这样影响时间就比较长。另外一个,由于破坏性大,使灾区的恢复和重建的周期比较长,地震造成了房倒屋塌,接下来要进行重建,在这之前还要对建筑物进行鉴别,还能不能住人,或者是将来重建的时候要不要进行一些规划,规划到什么程度等等这些问题,所以重建周期比较长。
    地震的第七个特点是地震灾害具有某种周期性。一般来说地震灾害在同一地点或地区要相隔几十年或者上百年,或更长的时间才能重复地发生,地震灾害对同一地区来讲具有准周期性,就是具有一定的周期性,认为在某处发生过强烈地震的地方,在未来几百年或者一定的周期内还可以再重复发生,这是对地震认识的水平。
    地震的第八个特点是地震灾害的损害与社会和个人的防灾的意识密切相关。
    例如在疫情防控期间,发生地震、火灾、洪水等对市民群众生命造成伤害的灾害时,应优先保障市民群众生命安全。条件允许情况下,个人应做好防护,安全撤离;避难时,应尽量减少聚集和接触。高风险场所灾害结束后,应及时做好疫情传播风险评估,做好后续处置工作。在法律上,有一个重要的概念叫紧急避险,指在不得已的情况下损害另一法益以保护较大法益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的行为。在疫情防控背景下,县级以上政府出台的防疫规定、防疫要求,具有法律上的强制性和效力,大家都应该严格遵守,但是在面临地震等可能危及人生命健康的灾害时,大家撤离自救,就属于紧急避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危险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可以给予适当补偿。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