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求侧管理的重点是

法律援助

    法律分析:
    注重“需求侧管理”,把短期政策和长期制度建设结合起来
    立足构建新发展格局,注重需求侧管理,主要是针对制约国内需求潜力释放的结构性问题,以体制机制建设和相关政策调节为主要途径,打通影响国民经济循环的堵点和梗阻,有效释放国内需求潜力,实现更高水平的供需动态平衡。这里的需求侧管理,不再仅着眼于逆周期调节,以短期宏观政策为工具,调节需求总量,熨平经济周期,而是更加注重完善体制机制,更有效挖掘内需潜力,把潜在的消费和投资需求激发出来,形成扩大内需的长效机制,增强经济发展内生动力。从我国应对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和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的经验看,主要是通过短期宏观政策实施扩大内需战略。亚洲金融危机后,外部需求大幅收缩,我国坚持人民币不贬值,同时提出扩大内需战略,通过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发行长期建设国债,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扭转投资快速下降势头,对冲外需下降。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经济造成巨大冲击,外部需求急剧萎缩,出口和工业生产大幅回落,就业压力明显增大。我国提出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两年新增4万亿元投资,并启动十大产业振兴规划,同时采取家电下乡等举措以扩大消费需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十一条 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国家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并对非公有制经济依法实行监督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