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发全薪还是底薪

法律援助

    1、如果是产假,当然是三个月,按底薪算。计件按过去三个月的平均工资算。
    2、如果是病假,所有月薪工人以月薪为计算基准,所有计件工人则以其过去三个月的平均工资为计算基准。但工人所有之工资不低于最低工资的80%,如果低于此标准的,以最低工资的80%计发。
    3、国有体制的企业,执行固定工资制度的岗位女性员工,在怀孕期间,因身体原因请假,是不会扣工资的。
    4、国有体制的企业,执行基础工资加浮动工资制度的岗位女性员工,在怀孕期间因身体原因请假,基础工资会照发,但会减发浮动工资。
    5、私有体制的企业,执行按出勤天数累加工资制度的岗位女性员工,通常就是上班就有当日工资,不上班就没有当日工资,因单位原因而准许在家休息的情况除外。
    一、国家规定产假工资怎么发放?
    1、孕妇在怀孕7个月以上则可向单位申请休假,产前的假期工资按以往每月的实发工资的80%发放,产期的职工享受同等的基本工资待遇。
    2、而产假工资则需要看以往实发工资以及生育津贴的比例,若实发工资低于生育津贴,则生育津贴发放下来后将与实发工资的差额补给员工,剩下的归企业;
    若员工每月实发工资高于发放的生育津贴,则产假工资按实发工资发给员工即可。
    哺乳假期的工资如果假期在六个半月内,则工资按照实发工资的80%发放;
    如果超过六个半月的假期,则延长的那部分时间的工资按实发工资的70%发放。
    3、而如果夫妻双方是属于晚婚晚育的,则男方满25周岁,女方满23周岁成婚的,在原定的三天法定婚假上还可以增加一周的婚假,在此期间,双方的工资、奖金等都应当照常发放。
    4、而晚育则指女方24周岁后生产的第一胎,规定晚育的女性可在90天的假期上增加15天的假期。
    5、在此期间,工资也是按照产期工资标准发放以往职工每月的实发工资。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以上就是为你整理的相关答案,希望对你的问题解决有所帮助。
    
     该内容由 王金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