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据经手人是收款人吗?

法律援助

    法律分析:
    不是。经手人是指经办某项业务的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十七条 法人合并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合并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
    法人分立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分立后的法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是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七十五条 设立人为设立法人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法人未成立的,其法律后果由设立人承受,设立人为二人以上的,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
    设立人为设立法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第三人有权选择请求法人或者设立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