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办理病退手续

法律援助

    办理病退手续如下:
    1、材料审核:由企业或劳动保障机构提供相关材料,经市劳动保障局养老保险科审核符合退休条件的,通知申请人公示;
    2、公示:申请人应当在显著位置公示拟退休人员的出生日期、工作时间、退休类别、工种和待遇,公示期为10天;
    3、办理退休审批手续:公示期满无异议,由企业纪检、工会、劳动人事部门联合出具公示证明,持退休审批表到市劳动保障局养老保险科办理职工退休审批手续。
    办理病退需要什么条件?
    1、凡是在个人窗口参保的下岗失业人员符合因病、非因工致残的,竟本人申请均可办理。
    2、病退年龄:男50周岁、女45周岁以上。
    达不到上述年龄因病可以办理退职。
    3、工龄15年以上。
    4、经市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办理病退的基本待遇
    1、基本养老金根据有关文件计算后,没有最低标准。
    2、病退(职)人员达到正式退休年龄后,其养老金计算方式不再改变,也不再重新计算。
    3、病退和退职的区别:目前的计算方法相同,以后调整待遇时不同。
    办理病退应提供的材料
    1、病志(加盖病案室公章)。
    2、诊断书。
    3、相关影象资料(CT、X光片、彩超等)。
    病退养老金:
    病退职工,每提前一年(满12个月为一年),基本养老金减发2%(不含个人帐户养老金),病退人员达到正常退休年龄后基本养老金不再重新计算。
    1、病退后去世养老金怎么继承?
    因病或非因工死亡退休人员待遇如下:
    (1)丧葬补助金:按2000元的标准发放。
    (2)15个月的一次性救济金。(死亡前最后一个月养老待遇的标准发放)
    (3)退还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其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扣除已发放的养老金部分)
    ⒉.病退后医疗保险怎么缴费?
    在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缴纳由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其中单位缴纳本人工资总额的8%,这部分由财政局全额拨款,个人缴纳本人工资总额的2%,这部分由教职工个人承担。但职工退休后即使没有缴足30周年的的基本医疗保险费,财政局也不再向单位拨单位承担的8%部分,没有缴足30周年的男教职工或没有缴足25周年的女教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由单位和个人协商解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缴纳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七十三条劳动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一)退休;
    (二)患病、负伤;
    (三)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
    (四)失业;
    (五)生育。劳动者死亡后,其遗属依法享受遗属津贴。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条件和标准由法律、法规规定。劳动者享受的社会保险金必须按时足额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