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商品营销生产经营活动的广告不得出现什么内容

法律援助

    广告应当真实、合法,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广告不得含有虚假的内容,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从事广告活动,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广告监督管理机关。
    一、广告合同分为哪几种?
    广告合同的类型有:广告制作合同和广告发布合同。广告制作合同是广告经营者与广告主就广告作品的设计、制作所签订的合同,属于承揽合同;而广告发布合同是广告发布者与广告主或其委托的广告经营者签订的合同,属于委托合同。
    二、虚假广告罪的客体与客观要件
    虚假广告罪,是指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违反国家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情节严重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商品正当的交易活动和竞争活动。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和广告发布者,实施了情节严重的虚假广告行为。
    构成本罪在客观方面的前提条件必须是违反国家广告管理法规的行为。广告管理法规主要《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没有触犯广告管理法规或者虽然触犯广告管理法规,但行为情节尚不属严重的,则不构成本罪。所谓利用广告作虚假宣传,是指所利用的广告中具有虚假的、不真实的内容,对商品的性能、质量、用途、价格、有效期限、产地、生产者、售后服务、附带赠品的允诺等以及对服务的内容、形式、质量、价格、允诺等作不符合事实真相的宣传,以假充真,以无冒有。
    三、药品广告应当经广告主所在地什么批准
    药品广告应当经广告主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广告审查机关批准。未经批准的,不得发布。药品广告的内容应当真实、合法,以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药品说明书为准,不得含有虚假的内容。药品广告不得含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不得利用国家机关、科研单位、学术机构、行业协会或者专家、学者、医师、药师、患者等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非药品广告不得有涉及药品的宣传。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七条广告不得有下列情形:(一)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徽、国歌;(二)使用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三)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四)妨碍社会安定和危害人身、财产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妨碍社会公共秩序和违背社会良好风尚;(六)含有淫秽、迷信、恐怖、暴力、丑恶的内容;(七)含有民族、种族、宗教、性别歧视的内容;(八)妨碍环境和自然资源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