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员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几个月不缴纳团费不过团的组织生活或连续几个月不做团组

法律援助

    

法律主观:
    


    没交团费还是团员,但若是团员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团费的,会被认为是自行脱团。团员自行脱团,应由支部大会决定除名,并报上级委员会批准。
    

法律客观: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第十一条 团员有退团的自由。团员要求退团应向支部委员会递交书面报告,由支部大会决定除名,并报上级委员会备案。 团员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团费、不过团的组织生活,或连续六个月不做团组织分配的工作,均被认为是自行脱团。团员自行脱团,应由支部大会决定除名,并报上级委员会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