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分发后如何收回?

法律援助

    法律分析:
    开出去的发票对方没认证可以要回作废,但仅限于收回发票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开票当月,跨越即使没认证也无法作废。
    法律依据:
    《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三十四条 开具发票后,如发生销货退回需开红字发票的,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生销售折让的,在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后,重新开具销售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