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岁骑电动车发生事故咋处理

法律援助

    法律分析:未满14周岁,属于未成年人,骑电动车发生事故,造成他人伤害并负有民事赔偿,由由其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具体责任划分以交警责任事故认定书为准。但是未满十四周岁还是不要让孩子骑电动车,避免发生无法承担的危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 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二)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三)不得醉酒驾驶;(四)转弯前应当减速慢行,伸手示意,不得突然猛拐,超越前车时不得妨碍被超越的车辆行驶;(五)不得牵引、攀扶车辆或者被其他车辆牵引,不得双手离把或者手中持物;(六)不得扶身并行、互相追逐或者曲折竞驶;(七)不得在道路上骑独轮自行车或者2人以上骑行的自行车;(八)非下肢残疾的人不得驾驶残疾人机动轮椅;(九)自行车、三轮车不得加装动力装置;(十)不得在道路上学习驾驶非机动车。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