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买房只写一个人的名字是共同财产吗

法律援助

    夫妻买房只写一个人名字,是共同财产,即在婚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包括物质、资金或抽象财产。在分配财产时按照国家规定利用同意度量标准评估分配。
    法律分析
    夫妻购买房屋时只写一个人的名字,该房屋属于共同财产,因为它是在婚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在法律上共同拥有的生活期间所拥有的财产,双方均有使用权,可以是物质、资金或抽象财产。在分配财产时,应按照国家规定使用同意的度量标准来评估和分配。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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