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证上一个人的名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法律援助

    房产证一个人的话就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了。
    房产证上只有一个名字的话,那么一般是属于个人财产,法律的规定是如果夫妻双方没有协议关于财产归属的特别约定,且房子不是由一方父母或者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登记在一方名下,则结婚前买房,且房款全部付清的,属婚前个人财产。因此房产证的名字是证明房产所有权归属的。
    1、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3、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房产证写一个人的名字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看房子是婚前购买的还是婚后购买的,以及夫妻双方对此是否有特殊约定。
    如果是在婚后购买的,不管房产证上登记的是夫妻俩谁的名字,只要双方事先没有特殊约定,该房产就属于夫妻共有财产,一人一半权益。
    如果是在婚前购买的且只写一个人的名字,根据法律规定,属于一方个人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