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关条约内容及时间
法律援助法律分析:1895年4月17日上午11时40分,李鸿章代表清政府与日本在马关春帆楼签订丧权辱国的《马关条约》,其主要内容包括:中国承认朝鲜独立;割让台湾岛及其附属岛屿、 澎湖列岛与辽东半岛给日本;赔偿日本2亿两白银;开放 沙市 、重庆、苏州、杭州为 通商口岸;允许日本人在通商口岸开设工厂。
法律依据:《马关条约》
1.中国承认朝鲜的独立自主,废绝中朝宗藩关系。
2.中国割让辽东半岛、台湾及澎湖列岛给日本。
3.赔偿日本军费银二亿两。
4.开放重庆、沙市、苏州和杭州为商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