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岳秀园案
法律援助法律分析:2018年8月6日上午9时30分左右,大同市岳秀园小区发生一起故意伤害致死案。受害人魏某(女,1970年出生,无业)与嫌疑人潘某(男,1992年出生,无业)两人是该小区一号楼邻居,因为邻里纠纷曾经发生过矛盾,所以嫌疑人潘某对受害人魏某一直怀恨在心。案发早上,两人再次发生口角。潘某便返回家中取菜刀伺机报复魏某。潘某在一号楼下找到受害人魏某后,将其连续砍击致伤。受害人魏某被送至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
现该案嫌疑人潘某已投案并被警方控制,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